
非射不可得的鸟联合证券
抽象篇
字源演变
说文解字
“雉”zhì,形声字,从隹矢声,“雉”字最早见于商朝甲骨文。矢,与箭有关;隹,与鸟有关。造字本义:非射不可得的鸟。
备注:
甲骨文的“雉”字至少有四种字形:一是,由“矢、隹”组成的,“矢”的位置不固定,有的在左右,有的在下,有的倾斜;二是,由“夷、隹”组成的;三是,由“至、隹”组成的;四是,由“矢、隹”,及“△”或“火”符号组成的。
“雉”字形成多种字形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捕猎飞禽技术的升级,以及目的性或功能性的补充描述。捕猎技术上,以“矢”向“夷”过度,这就要说说“夷”字为何意。简单说,“夷”是指一种在箭尾处绑上绳索的“矢”,其目的是多重的,其中之一便是防止猎物逃脱并便于回收箭矢,可谓是升级版的“矢”。至于,以箭矢捕猎飞禽的目的性,及“火”符号的补充描述,都是为了吃嘛!
“雉”在卜辞中作“野鸟”义,与“彘”的造字逻辑相似,是指一类“非射不可得的物种”。暂未发现“雉”字的两周字形,但从发音上来看,两周时期的字形或呈“至、隹”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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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合集》37365:“乙亥王卜,贞田噩,往来亡灾。王占曰:吉。获象六、雉三十。”
《合集》40834:“雉五十”
《合集》37367:“擒隹百三十八、象二、雉五。”
《合集》37513:“获隹二百五十、象一、雉二。”
古文释义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直几切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丈几切,从音薙
【說文】雉有十四種。
【爾雅·釋鳥】鷂雉、鷮雉、鳪雉、鷩雉、秩秩海雉、鸐山雉、雗雉、鵫雉。雉絕有力奮。伊洛而南,素質五彩皆備成章曰翬。江淮而南,靑質五彩皆備成章曰鷂。東方曰鶅,北方曰鵗,西方曰鷷。【疏】別諸雉之名也。
【易·說卦】離爲雉。
【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】六摯,士執雉。
【公羊傳·襄二十七年】昧雉彼視联合证券。
又【爾雅·釋鳥】鵽鳩,寇雉。【註】寇雉,一名鵽鳩。
又【晏子·問篇】鄒滕雉犇而出其地,猶稱公侯。
又【晉語】雉經於新城之廟。【註】雉經,頭搶而懸也。
又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匠人】王宮門阿之制五雉,宮隅之制七雉,城隅之制九雉。【註】雉,長三丈,高一丈。
【左傳·隱元年】都城過百雉。【註】方丈曰堵,三堵曰雉。一雉之牆,長三丈,高一丈。侯伯之城方五里,徑三百雉,故其大都不過百雉。
【管子·海王篇】吾欲藉於臺雉。
又【春秋·定二年】雉門及兩觀災。【註】雉,公宮之南門。
又【揚雄·甘泉賦】列新雉於林薄。【註】服虔曰:新雉,香草也。
又【爾雅·釋詁】雉,陳也。【註】義未詳。
又【揚子·方言】雉,理也。
又【韻會】姓也。殷後有雉氏。
又【前漢·高后紀註】荀悅曰:諱雉之字曰野雞。師古曰:呂后名雉,故臣下諱雉也。
【韻會】漢人諱之,謂雉爲野雞。
又【集韻】演爾切,音酏。縣名。
【前漢·地理志】江夏郡下雉縣。【註】雉,羊氏反。【又】南陽郡雉縣。【註】弋爾反。
又直利切,音稚。野雞也。
古文出处
《論語·鄉黨》:曰:「山梁雌雉,時哉!」
《孟子·梁惠王下》:曰:「文王之囿方七十里,芻蕘者往焉,雉兔者往焉,與民同之。」
《禮記·曲禮下》:凡祭宗廟之禮:牛曰一元大武,豕曰剛鬣,豚曰腯肥,羊曰柔毛,雞曰翰音,犬曰羹獻,雉曰疏趾,兔曰明視,脯曰尹祭,槁魚曰商祭联合证券,鮮魚曰脡祭,水曰清滌,酒曰清酌,黍曰薌合,粱曰薌萁,稷曰明粢,稻曰嘉蔬,韭曰豐本,鹽曰鹹鹺,玉曰嘉玉,幣曰量幣。
《揚子法言》:吾見玄駒之步,雉之晨雊也,化其可以已矣哉。
《墨子·公輸》:荊有雲夢,犀兕麋鹿滿之,江漢之魚鱉黿鼉為天下富,宋所為無雉兔狐貍者也,此猶粱肉之與糠糟也。
《莊子·養生主》:澤雉十步一啄,百步一飲,不蘄畜乎樊中。
《史記·殷本紀》:帝武丁祭成湯,明日,有飛雉登鼎耳而呴,武丁懼。
《詩經·雄雉》:雄雉于飛、泄泄其羽。
《周易·䷷旅》:六五:射雉一矢亡,終以譽命。
《說苑·脩文》:士以雉為贄,贄可不可指食,籠狎而服之,故士以雉為贄。
《春秋繁露·王道》:刻桷,丹楹,作雉門及兩觀。
《韓詩外傳·卷五》:比幾三年,累有越嘗氏重九譯而至,獻白雉於周公:「道路悠遠,山川幽深,恐使人之未達也,故重譯而來。」
《大戴禮記·夏小正》:雉震呴。
《白虎通德論·封禪》:德至鳥獸則鳳皇翔,鸞鳥舞,麒麟臻,白虎到,狐九尾,白雉降,白鹿見,白鳥下。
《中論·爵祿》:周公之為諸侯、猶臣也,及其踐明堂之祚,負斧扆而立,則越裳氏來獻白雉。
《孔子家語·相魯》:孔子言於定公曰:「家不臧甲,邑無百雉之城,古之制也。」
《潛夫論·五德志》:五雉為五工正,利器用,夷民者也。
《論衡·異虛》:高宗祭成湯之廟,有蜚雉升鼎而雊。
《太玄經·文》:次七,雉之不祿,而雞藎穀。
《風俗通義》:江、淮間一茅三脊為神藉,五色土益雜封,縱遠方奇獸飛禽及白雉,加祠,兕牛犀象之屬。
《孔叢子·廣獸》:鷄、雉所乳,謂之窠。
《申鑒·雜言上》:鼎雉之異,興殷之符也。
《獨斷·卷上》:右社稷,西曰右,宗廟、社稷皆在庫門之內、雉門之外,天子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七,七廟一壇一墠,曰考廟、皇考廟、顯考廟、祖考廟,皆月祭之。
《蔡中郎集·獨斷》:凡祭宗廟禮牲之別名:牛曰一元大武,豕曰剛鬣,豚曰腯肥,羊曰柔毛,雞曰翰音,犬曰羹獻,雉曰疏趾,兔曰明視。
《管子·海王》:桓公問管子曰:「吾欲藉於臺雉,何如?」
《孫子算經·卷下》:今有雉、兔同籠,上有三十五頭,下九十四足。
《淮南子·覽冥訓》:《周書》曰:「掩雉不得,更順其風。」
《呂氏春秋》:雉雊雞乳。
《尹文子·大道上》:彭蒙曰:「雉兔在野,眾人逐之,分未定也。」
《春秋左傳》:祭仲曰:「都城過百雉,國之害也,先王之制:大都不過參國之一。」
《逸周書·時訓解》:立冬之日,水始冰,又五日,地始凍,又五日,雉入大水為蜃。
《國語·晉語九》:趙簡子嘆曰:「雀入于海為蛤,雉入于淮為蜃。」
《晏子春秋》:彼鄒滕雉奔而出其地,猶稱公侯,大之事小,弱之事強久矣,彼周者,殷之樹國也,魯近齊而親殷,以變小國,而不服于鄰,以遠望魯,滅國之道也。
《吳越春秋》:臣聞越王飢餓,民之困窮,可因而破也,今不用天之道,順地之理,而反輸之食,固君之命,狐雉之相戲也
《越絕書·請糴內傳》:今狐雉之戲也,狐體卑而雉懼之。
《戰國策》:得三城也,城大無能過百雉者。
《春秋穀梁傳》:冬,十月,新作雉門及兩觀。
《春秋公羊傳》:公子鱄挈其妻子而去之,將濟于河,攜其妻子而與之盟,曰:「茍有履衛地、食衛粟者,昧雉彼視。」
《漢書·王莽傳上》:越裳氏重譯獻白雉,黃支自三萬里貢生犀,東夷王度大海奉國珍,匈奴單于順制作,去二名,今西域良願等復舉地為臣妾,昔唐堯橫被四表,亦亡以加之。
《前漢紀》:必雉兔逃竄。
《東觀漢記·魯恭》:恭隨行阡陌,俱坐桑下,有雉過止其傍,傍有童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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